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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牙痛清火口服液
  • 希尔安 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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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牙痛清火口服液

参考价 ¥35.00起
通用名称:牙痛清火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160003
生产企业: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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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牙痛清火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希尔安 牙痛清火口服液

通用名称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份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适应症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规格

6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不良反应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服。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60003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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