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库 > 药品详情
希尔安 壮骨麝香止痛膏
  • 希尔安 壮骨麝香止痛膏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希尔安 壮骨麝香止痛膏

参考价 ¥15.00起
通用名称:壮骨麝香止痛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61
生产企业: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用法用量:外用,贴于患处。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看了有看

希尔安 壮骨麝香止痛膏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希尔安 壮骨麝香止痛膏

通用名称

壮骨麝香止痛膏

汉语拼音

Zhuanggu Shexiang Zhitong Gao

主要成份

人工麝香、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 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

适应症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 气芳香。

规格

8片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不良反应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禁忌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 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 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 使用。 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 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生马钱子,不宜 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 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0.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 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 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 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 就医。 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 20℃)。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 药品标准WS3-B-2689-97-2006及国药典中 发(2009)146号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461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同类推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河北布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