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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 四磨汤口服液
  • 汉森制药 四磨汤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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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 四磨汤口服液

参考价 ¥24.80起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3~5天。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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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 四磨汤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汉森制药 四磨汤口服液

通用名称

四磨汤口服液

汉语拼音

simotang koufuye

主要成份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辅料为:果葡糖浆、山梨酸钾。

适应症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规格

10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3~5天。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注意事项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  (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  (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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