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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  双唑泰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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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天洋 双唑泰栓

参考价 ¥13.00起
通用名称:双唑泰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1088
生产企业: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用法用量: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取栓剂,除去外包装后,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穹窿部),每次一枚,连用七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有效期:36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看了有看

天洋 双唑泰栓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天洋 双唑泰栓

通用名称

双唑泰栓

英文名称

Metronidazole,Clotrimazole and Chlorhexidine Acetate Suppositori

汉语拼音

ShuangZuoTaiShuan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羊毛脂、石蜡。

适应症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性状

本品为乳黄色栓剂。

作用类别

本品为妇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格

7s

用法用量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取栓剂,除去外包装后,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穹窿部),每次一枚,连用七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黏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黏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如恶心、食欲缺乏、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其他还有可逆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氯已定与肥皂、碘化钾等有配伍禁忌。与硼砂、碳酸氢盐、碳酸盐、氧化物、枸橼酸盐、磷酸盐和硫酸盐也有配伍禁忌。 2.本品与土霉素合用时,后者可干扰甲硝唑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3.长期大量使用经黏膜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干扰双硫仑代谢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测定结果、与肝微粒体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可加快或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等。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ψ裳?br/>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封,在30C以下保存。

包装

有效期

36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088

生产企业

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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